时间
学习内容
参加人员
组织部门
学习形式
第一次
(自定)
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占略思想和来宁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自治区党委第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石泰峰书记在全区领导干部专题学习班上的讲话精神等)
各党小组党员
党小组
集中学习
第二次
党支部“主题党日”
全体党员
党支部
备注:1.党员学习笔记的数量与质量由各党小组自行安排并监督,党支部进行抽查。
2.党小组学习时,要有学习交流发言,并做好发言记录。
3.党小组学习签到表,请记录好参加人员和缺席人员、缺席原因,并粘贴于当次的学习记录中。